關于開展新增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遴選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游仙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方便參保群眾購藥。根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綿陽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醫藥機構準入管理的通知》(綿醫保規〔202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實際,現將游仙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且位于綿陽市游仙行政區域內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二、遴選條件
(一)具備定點零售藥店資格滿三年,申請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及記錄。
(二)應配備執業藥師2人,營業時間至少有1名執業藥師在崗。
(三)營業場所內安裝高清攝像頭實現營業面積“無死角”監控,劃卡結算處視頻監控應正對結算電腦屏幕,能夠清楚顯示屏幕上劃卡結算信息。完整視頻資料保留至少6個月備查。
(四)營業面積綿陽主城區范圍內不低于120 m2、鄉鎮不低于60 m2。
(五)藥品種類(同藥品相同品規視為一種)綿陽主城區藥店不少于1500種、鄉鎮藥店不少于1000 種。
(六)在售藥品應包含綿陽市目前認定的所有慢性病病種所對應的常見治療藥品,每個病種對應藥品(特殊病種的管控藥品除外)不少于3種,其中糖尿病和高血壓對應的藥品分別不少于10種。
三、需提交的資料
(一)《綿陽市游仙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附件1)。
(二)《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藥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執業藥師注冊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所屬單位社保(含醫保)繳費證明和有效勞動合同復印件;
(五)申請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及記錄相關資料。
(六)醫療保障定點服務協議原件及復印件(首尾頁)或基本醫保定點資格相關資料。
(七)營業用房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房屋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如營業用房為自有房產,僅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八)在售藥品種類和慢病藥品統計表。
以上提交資料原件在受理時核對無誤后返還,復印件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簽字蓋章。申請藥店對所提交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由申請藥店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經濟等方面的后果及責任,并取消藥店的申請資格。
四、申請時間和受理地點
申請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
受理地點:游仙區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與醫藥監管股(游仙區政務服務中心901室)
受 理 人:岳小燕 董薇薇 聯系電話:0816-5037517
五、遴選方式及流程
(一)遴選方式
由區醫保中心采取書面和現場評估結合方式進行。
(二)遴選流程
1.書面評估。對申請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的基本條件及申請材料進行核實。申請材料不真實的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所欠缺資料,于5日內補齊。逾期未補齊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現場評估。采取基本條件評定與綜合指標評分方式進行綜合評估?;緱l件任何一項不符合直接評定為不通過,基本條件符合的,進入綜合指標評估。評估結果報區醫保行政部門按照游仙區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總控數量擇優確定。
3.評估結果公示。對評估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的零售藥店將在綿陽市游仙區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相關投訴舉報且有證據證明不符合定點條件的,不予定點。
4.簽訂服務協議。經公示無異議后的零售藥店報市醫療保險事務中心備案后,與游仙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在平等溝通、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綿陽市游仙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服務補充協議》。
六、其他事項
(一)申請藥店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將取消其申請定點資格。
(二)此次報名采取現場申請的方式,不收取報名機構任何費用,申請資料不接受郵寄、傳真等其它報名方式。
(三)評審工作由區紀委監委駐區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附件:綿陽市游仙區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docx
綿陽市游仙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